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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兒舉報權責不清 倡線上指南助界定

立法會正審議《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望盡快加強幼童保障。 立法會正審議《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望盡快加強幼童保障。
立法會正審議《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望盡快加強幼童保障。
設查詢評估系統 決定下一步行動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已於今年6月刊憲,政府訂於刊憲後18個月實施,期間向被列入強制舉報範圍的界別作出諮詢。近期學界對舉報責任有不少疑慮,有議員致函法案委員會主席,提出數項關注及針對完善現時條例草案的建議,包括草案對舉報權責的釐定及分配含義不清,又建議當局參考澳洲昆士蘭及英國等做法,訂立兒童保護指南線上支援系統,或一套與兒童性侵犯有關的舉報準則等,幫助本港早日築起兒童保障安全網。
議員江玉歡表示,倘若一間機構中牽涉團隊負責制或職級制度,當事件發生時,個案觸發的舉報責任歸屬問題恐難以釐定,譬如當學校發生虐兒事件時,教師及校長均有責任舉報,但兩者之間的責任該如何釐定及分配,草案則未有訂明。她建議,草案應加入更詳盡及明確的責任分配細則,仔細評估責任分配公平性,並清楚指明及解說責任分配背後的理論框架,以減低推卸責任的可能性,以及執法時的不必要紛爭。
她又談到現時部分海外地區的先例,如澳洲昆士蘭已建立兒童保護指南線上支援系統,讓強制舉報者在有懷疑的情況下,可在此系統作查詢及求助,系統進行評估後會再進一步作出舉報決策。此外,加拿大亦有關於虐待和忽視兒童的指導手冊,當中包括在身體虐待、情感傷害、性虐待等不同範疇,設有清晰的評判指標及必須舉報的情況,以供舉報人參考,上述情況均可作為參考。
籲性侵訂舉報準則
江續指,英國今年11月發布了一份針對兒童性侵犯舉報的報告,當中建議需要對兒童性侵犯專門設立一套舉報準則,並對兒童性侵犯的定義、舉報範圍、流程、評估指標等作清晰表述;報告另提及政府需定期評估強制舉報機制的有效性,以及對兒童和青少年會造成的影響,因此建議港府亦可參考做法,在強制舉報兒童性侵犯的條例內容,進行更為嚴謹的規範和細化。
另外,條例草案對「已遭受並仍遭受嚴重傷害」及「正面對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兩者的定義、範圍及界限並不清晰,建議委員會應對「嚴重傷害」的程度及範圍釐定清晰的客觀標準,如傷害種類、傷害可逆性、是否涉及性虐待等,以識別及衡量不同程度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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