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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健:藥到病除:青光眼可導致失明 藥物治療減慢疾病進展

青光眼在香港乃主要導致失明的眼部疾病。由於早期病徵並不明顯,因此被稱為「視力小偷」。青光眼會損害眼視神經與視網膜神經纖維而導致失去視力和視野。青光眼的成因與眼內壓上升和眼房排水受阻有關,而青光眼一般分為兩類,分別為開角型青光眼和閉角型青光眼。
在開角型青光眼當中,眼部的排水通道受到局部阻塞,減慢眼睛的排水速度,導致房水在眼睛內積聚,令到眼壓上升。眼睛周邊的視力會逐漸減弱,然後一直蔓延至眼睛中央。至於閉角型青光眼的成因乃角膜和虹膜構成的排水房角縮窄甚至造成阻塞,令到房水不能有效地排出眼睛而導致眼壓力上升。
急性閉角型青光眼的徵狀包括視力受到干擾、頭痛、眼睛劇痛、惡心、嘔吐、燈光周圍出現光環。年過40歲、家族遺傳、近視、遠視、眼壓高、患有二型糖尿病、高血壓等人士患上青光眼的風險較一般人高,而在亞裔人士當中,閉角型青光眼較為常見。
青光眼並不能根治,但可以使用藥物減低眼內壓,以控制病情。現時首選藥物治療為β受體阻斷劑和前列腺素類似物及前列腺酰胺。局部β受體阻斷劑例如第莫洛(Timolol)能減少眼房水的形成從而降低眼內壓;而局部前列腺素類似物及前列腺酰胺例如拉坦前列素(Latanoprost)則可以增加房水外流,從而減低眼內壓。其他藥物包括α2腎上腺素受體激動劑、碳酸酐酶抑制劑和縮瞳藥亦可用於治療青光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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