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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徵費首半年不發告票 僅警告

垃圾徵費明年4月實施。 垃圾徵費明年4月實施。
垃圾徵費明年4月實施。
【本報訊】垃圾徵費明年4月實施,港府早前指不會再押後徵費,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明白市民及物業管理公司等方面需時適應,因此會以垃圾徵費實施首半年作適應期,屆時若市民不慎觸犯法例,當局只會作出警告,不會發告票。
當局料改變習慣需5年
謝展寰昨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政府同時會做好宣傳教育,會在屋邨及「三無大廈」派發指定垃圾袋,鼓勵減廢,亦會有約2,500多個地方包括超級市場、藥房等,讓市民購買到指定垃圾袋。他又坦言,根據其他地方經驗,要3至5年時間才可改變生活習慣。
他續指,留意到有部分物管或清潔人員將三色回收桶內的垃圾倒入垃圾車,明年會立法規定物業管理公司聘請回收商處理住宅大廈廢物回收,相信有助解決問題。對物管公司而言,額外程序不算太多,在垃圾徵費下將廢物分類回收毋須繳費,相信對管理費影響不大。
物業管理公司協會前會長陳志球表示,額外服務必然涉及額外開支,物管公司只是代理,相信成本會轉嫁給業主,其中伙數較多的大型屋邨或屋苑,成本效益會較高,單位成本則較低,而單幢樓的開支就相對較大,希望政府多諮詢意見才決定是否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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