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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外圍非法集結 14人分囚9至14月

眾被告當日在理大附近的科學館道一帶聚集。 眾被告當日在理大附近的科學館道一帶聚集。
眾被告當日在理大附近的科學館道一帶聚集。
傘陣圖衝破防線 官指極高風險
於2019年修例示威期間,香港理工大學校園被封鎖,有網民發起行動「圍魏救趙」,在理大附近地區製造衝突,多人被捕。當中20人被控非法集結,一人認罪,19人經審訊後全被裁定罪成,當中15名被告昨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接受判刑。暫委法官嚴舜儀就其中14人判囚9至14個月,餘下一人則判入勞教中心。嚴官指本案明顯屬有一定預謀且是有備而來,眾人互相協調且舉起傘陣,判刑亦必須考慮理大事件,因眾人打算衝破防線支援理大示威者,有極高風險,認為案件嚴重程度須判處監禁。
昨日接受判刑的是何兆川(26歲,道具製作)、陳思晨(25歲,電影製作)、高敬希(22歲,醫院配藥員)、陳綺敏(41歲,清潔工)、王穎彤(24歲,藝術創作)、許巧靜(25歲,無業)、陳東城(46歲,地盤工人)、鄭肇其(56歲,經營食品工場)、施雄國(39歲,貨車司機)、鄭瑞琪(33歲,文員)、蔡蒨盈(30歲,推廣員)、程曉君(30歲,文員)、鍾靜純(31歲,社工)、江麗華(30歲,室內設計行政人員)及劉頌祈(30歲,社工)。
另一被告判入勞教中心
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集結在一起。法官指除陳思晨及陳東城外,其餘被告均穿黑衣或戴裝備,屬有備而來。就被告高敬希因犯案時不足18歲,法官經考慮後判處高進入勞教中心。至於其餘14人在考慮其個人情況及家庭背景等後,判監9至14個月;本案有20名被告,只有現年23歲曾曉琳認罪,被判入獄9個月2周。另有4人於前日被判囚9至14個月。
案情指,當日早上8時許,眾多示威者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聚集,由科學館廣場向科學館道推進,以傘陣與執法人員防線對峙,有人要求釋放理大內的示威者,傘陣示威者邊喊「1、2、1、2」向防線推進,人員發出警告後驅散並在華懋廣場外拘捕135名示威者,包括涉案15名被告,大部分人均穿着黑衣或戴上裝備。案件編號:DCCC 855/2020、DCCC 475,6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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