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12歲女網友發裸照 運輸工判監18個月
【本報訊】一名30歲運輸工人透過社交媒體認識一名12歲女童後,多次要求對方向他發放裸照,在獲得裸照後又稱希望女童介紹乳房發育成熟的朋友給他,更稱要與女童及她朋友搞性愛派對。運輸工被捕後則稱「對唔住,我係衰鹹濕」,他早前在區院承認3項促使不滿16歲的另一人製作色情物品罪,暫委法官黃雅茵昨判處被告監禁18個月,直斥被告行為與性狩獵者無異,且重犯機會高。黃官又指,被告多次向事主發送色情資訊荼毒其心智,並多次引誘她,圖令未成年人士成為他發洩對象,故有加刑因素。
被告張凱傑承認的控罪指,他於去年7月28至30日促使不滿16歲的X製作色情物品,即共7張拍攝乳房及陰道的照片。法官引述被告的報告指被告沒有精神病或孌童癖,卻自我中心及自我放縱、不成熟、不負責任,且自以為是,缺乏同理心。被告對穿着校服女童的色情資訊有極大興趣,2017年起以召妓等發洩性慾。報告又指,被告利用事主年輕容易上釣,要求其發送裸照,現時亦無反省及悔意,且重犯機會高。
促介紹發育成熟朋友搞性派對
法官考慮到被告多次引誘事主,並表達想與她作性行為的強烈慾望,而且他與事主年紀相距大,但又多次向她談及性話題,內容又極之露骨。在考慮到種種加刑因素後,最終判處被告共囚18個月。
案情指,當時12歲的X在去年7月,因要遊玩網上遊戲而開設Facebook帳戶,並以該帳戶認識被告,X曾透露自己歲數。被告多次要求X向他發送露出乳房、私處及自慰的照片,期間亦曾向X發送自己握着陰莖及遮蓋臉部的相片。X最終分別向被告發送兩張露出其乳房及5張露出陰部的照片。期間被告曾要求X介紹乳房發育成熟的朋友給他,X曾向被告發送她與友人的照片,被告則稱要與她們辦性愛派對。案件編號:DCCC 11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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