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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棺藏屍囚終身 終院否決上訴

曾祥欣 曾祥欣
曾祥欣
【本報訊】2016年荃灣工廈揭發石棺藏屍案,3名男子涉嫌設局,用與哥羅芳類近的化學物二氯甲烷焗暈殺死一名男子,再用混凝土製造石棺埋屍。3人受審後,僅被指是指揮者的首被告曾祥欣謀殺罪成判囚終身,其餘兩人則誤殺等罪成。曾祥欣2021年向高院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被拒,他昨再向終院提逾時上訴申請。3名終院法官聽罷申請人陳詞後,即時駁回曾的上訴許可申請,意味着終身監禁成為定局。
被告一度潛逃台灣
上訴申請人曾祥欣案發時29歲,他與同案的劉錫豪(24歲)及張善恒(26歲),已就本案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但否認於2016年3月4日,謀殺28歲男子張萬里。控方案情指,2016年3月4日,3名被告涉用哥羅芳類近化學物二氯甲烷將死者殺死,再用石棺埋屍,事後潛逃台灣,同年4月3人由香港執法人員陪同返港被捕。經過45日審訊,陪審團在2019年一致裁定首被告曾祥欣謀殺罪成,依例判處終身監禁。劉錫豪及張善恒則獲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劉及張最終判監17年。
是次聆訊由常任法官霍兆剛、林文瀚及非常任法官司徒敬審理。申請方首先陳詞,表示今次上訴重點在於申請人是否應與其他被告有着相同裁決。事實上,部分場合其實只得劉錫豪和張善恒,申請人並不在場,故申請人是否領袖,實有斟酌之處。
不過,法官質疑,證供顯示曾祥欣曾經找地方殺死死者、購買相應物品,以及叫死者出席會面。申請方所提出的有關說法不着邊際,有證據支持曾祥欣扮演領袖角色。而且,曾祥欣在案發時,知悉與哥羅芳類近的化學物二氯甲烷會令人失去知覺。申請方陳詞後,終院法官休庭後明言本案沒有合理可供爭辯之處,決定駁回上訴許可申請,擇日再頒判詞解釋理由。案件編號:FAMC 3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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