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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如心3弟妹拒遷出宿舍 明年3月開審

【本報訊】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弟妹龔仁心、龔因心及龔中心於2019年被集團終止僱傭合約後,拒絕遷出華懋為高層職員提供的薄扶林專用宿舍。華懋因此入稟高院要求法庭頒令收樓,案件昨於高院作審前審核,華懋申請存檔補充證人陳述書,法庭安排於明年1月5日開庭處理該申請。至於本案則排期於明年3月11日開審,暫定需審訊7天。
原告華懋代理有限公司,分3宗訴訟控告龔如心的家人,當中包括龔仁心及妻子劉元春、龔因心及龔中心,原告要求法庭下令被告交還3個位於摩星嶺道華亭閣的涉案單位。4名被告均沒有律師代表,並親自應訊。
據入稟狀指,各被告分別於1980至2008年間與原告簽訂僱傭合約,開始成為原告僱員,並由2012年8月起獲准在有關單位居住。據准許協議,當雙方的僱傭關係終止,被告便要遷出單位。2019年8月,原告決定結束與各被告的僱傭關係,並以代通知金代替通知期,即時停止僱用被告。
華懋入稟收樓 索租金損失
不過,原告提出,如果被告同意與原告簽署離職協議的話,被告可獲某些退休福利,包括可以繼續在單位居住。原告指被告結果並無簽回協議,但亦無在最終限期前交回單位。原告因此入稟要求收樓,及要被告賠償直至收樓前的租金損失。案件編號:HCA 2022, 2024-2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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