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前警員被革職 涉與少女性交易

高院法官否決前警員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高院法官否決前警員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高院法官否決前警員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褫奪退休福利 申覆核遭拒
前警員早前接受警隊的紀律聆訊,被裁定「行為可能致使公共服務聲譽受損」,被判保留退休福利下迫令退休,他提上訴卻被改判褫奪退休福利下革職。他認為此裁定對他不公,日前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撤銷有關決定。高院法官高浩文經考慮後,昨日頒下判詞,否決前警員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法官指前警員未能提出可爭辯理據,並認為沒有成功的上訴機會。據判詞披露,該前警員在職時曾與年輕女子進行性交易,導致須接受紀律聆訊。
申請人是陳健敏(下稱陳),擬答辯人警務處處長蕭澤頤。入稟狀指,申請人是一名前高級警員,早前被控3項行為可能致使公共服務聲譽受損,須進行紀律聆訊。他承認一罪,並在聆訊後被警隊紀律主任裁定另一罪的指控成立,對他作出嚴厲譴責,及下令保留退休福利下迫令他退休。申請人不服裁決作出上訴,不過警務處副處長(管理)於今年8月頒令稱判罰太寬容,並改判褫奪退休福利下革職。
不當取用少年警訊會所支票
據判詞披露,該3項指控包括陳於2012年至2015年間,曾拍攝一名女子的不雅照片包括僅穿內衣褲照片及裸照、於2015年與該女子有不當的性關係、及於2016年不當取用屬於屯門區少年警訊會所的支票,在支票上填上10萬元並拍照發送予前述的女子,而申請人最初認識該女子時,對方年僅15歲。陳承認第3項控罪,經紀律聆訊後則被裁定第2項控罪罪成。
陳指稱紀律聆訊存在程序不公,因關鍵證人,即涉案女子拒絕到場作供,使他未能向對方作出盤問。陳又指原本就裁定提出上訴,卻被加重其懲罰,且沒有任何機制可提出上訴,裁定對他構成不公,因此要求推翻相關裁定。
法官在判詞指,就有爭議的控罪,聆訊主要須裁定陳與該女子的性交是否性交易。據紀律聆訊裁決指,其主要依賴陳曾招認稱性交後確有付款,根本沒有依賴該女子的口供。法官指陳亦可以自行申請傳召該女子出庭供他盤問,他卻沒提出申請,故認為並不存在程序不公。至於加重懲罰一事,判詞指如非陳提出上訴,根本不會改變懲罰,且是副處長認為刑罰過於寬容才決定更改,法庭不應作出干預。綜合而言,法官認為案件沒有可爭辯之處,故否決陳的申請。案件編號:HCAL 2139/202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