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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迫令退休 提上訴被判革職 前高級警員入稟申司法覆核

【本報訊】一名前警員指早前接受警務處紀律聆訊,被裁定「行為可能致使公共服務聲譽受損」,被判保留退休福利下迫令退休,他提上訴卻被改判褫奪退休福利下革職,他認為此裁定對他不公,於前日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撤銷該決定。法院現時仍未就該申請排期聆訊。
早前紀律聆訊裁定損聲譽
申請人是陳健敏,擬答辯人是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據入稟狀指,申請人是一名前高級警員,早前被控行為可能致使公共服務聲譽受損,須進行紀律聆訊,及後被警隊紀律主任裁定指控成立,作出嚴厲譴責,及下令保留退休福利下迫令退休。申請人不服裁決作出上訴,不過警務處副處長(管理)於今年8月頒令稱判罰太寬容,並改判褫奪退休福利下革職。
申請人指就紀律聆訊方面存在程序不公,並沒有確保他獲得公平審訊。申請人指聆訊時關鍵證人拒絕到場作供,使申請人未能作出盤問。而且聆訊時卻沒有向法庭申請傳票傳召該市民證人出庭,或就此情況中止聆訊。申請人又指,原本他就裁定提出上訴,卻被副處長加重其懲罰,申請人卻沒有任何機制可提出上訴,對作為家中經濟支柱的他屬沉重打擊。他認為該裁定對他構成不公,故要求法院推翻該決定。案件編號:HCAL 213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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