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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查拒出示身份證 女教師涉阻差續准保

【本報訊】一名教師今年6月4日在銅鑼灣維園被執法人員截查,要求她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教師涉拒絕跟從指示,結果被拘捕。事隔約半年,教師被控阻礙公職人員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2024年1月19日再訊,被告續准保釋。
53歲女被告區愛廉,報稱任職教師。控罪指她於2023年6月4日,在銅鑼灣告士打道維多利亞公園7號閘近噴水池,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公職人員執行公務,即香港警務處高級督察葉浩樺。
押明年1月再訊
辯方昨申請把案押後,以便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予被告。控方不反對押後。裁判官遂批准申請,把案押後至明年1月19日上午再提堂,批准被告繼續擔保外出。案件編號:ESCC 273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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