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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氫化油」列食物中違禁物質

【本報訊】政府發言人昨日提醒食物業界和市民,《2021年食物內有害物質(修訂)規例》(《修訂規例》)昨日起全面生效,將 「部分氫化油」(即工業生產的反式脂肪酸的主要來源)列為食物中的違禁物質;而相關標示規定的條文亦於昨日同步生效。
屬反式脂肪酸
發言人指,為配合世界衞生組織提出至2023年從全球食品供應中消除工業生產的反式脂肪酸的目標,並按照政府於2018年公布的《邁向2025:香港非傳染病防控策略及行動計劃》中提出的其中一項主要措施,《修訂規例》訂明在本港食品供應中禁止「部分氫化油」的相關條文於昨日生效,從源頭消除工業生產的反式脂肪酸,保障市民健康。
另外,與《修訂規例》一併提出的《2021年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修訂)規例》,規定預先包裝食物如含有氫化油(例如完全氫化油)必須在其配料表中作出相應標示,相關條文亦於昨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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