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西邊圍村屋僭建 業主拒拆遭罰款逾7.7萬
【本報訊】一名業主由於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發出的清拆令,上周於屯門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逾7.7萬元。屋宇署昨稱,有關個案涉及元朗西邊圍一幢5層高的僭建村屋,每層面積約28平方米。
有關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1)條向有關業主發出清拆令。惟有關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故遭屋宇署提出檢控,最終被判罰款合共77,050元。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清拆令是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一年,及可就罪行持續的每一天,另處罰款兩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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