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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健:醫患同行:尊重在家辭世者的權利 居家護理角色不可或缺

政府預計今個立法年度提交審議就「在居處離世」草擬修訂《死因裁判官條例》,或令更多長者受惠,雖然條例將放寬末期病人在院舍離世的規定,並未正視晚期照護中不同照護崗位對辭世者的重要性。
疫情彰顯居家安辭需求 全人護理滿足辭世者最後意願
在過往疫情期間,在家辭世服務需求大增,患者離世之前,大部分時間都能居住在自己家中,享受一個他熟悉安寧的環境,並得到家人或照護人員的照顧。而在家辭世服務是在家中開展的介入措施,包括症狀護理管理、心理精神支持以及照護者教育培訓,這供患者選擇在人生的最後一刻留在熟悉的環境下,得到充分陪伴下安心離去。
相關法例應與時並進 讓病人權利與國際接軌
由具經驗的居家護士作為安寧個案經理,為逗留家居的晚期病人提供全面的居家寧養照顧服務,協助他們控制痛楚及各種徵狀,實時監測患者步向生命終結時的症狀,協調家屬做足準備,安排註冊醫生診斷患有末期疾病及離世後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等。
2021年有本港醫學界研究指出,其三分之二的研究對象(60.4%)實現了在家辭世,若能安排護士家訪每周5次或以上,及聘用外籍家庭傭工陪伴,是有利於居家離世的因素;在家辭世在西方社會較為普及,而在香港亦可合法安排,在專業的居家護理團隊的悉心妥當安排下,在家辭世過程中可以非常順利地完成。
本港應參考國際間對安寧照護的研究,國際公認的權威科研出版組織Cochrane在2021年的第五次更新研究中指出,一些較重視醫療衞生服務質量的國家,其公眾和末期病人似乎更偏向支持在家中離世並接受居家護理,因為大多數人表示他們更願意在家中接受臨終關懷。
全程有護理團隊提供全人護理支援,包括心理、社交、靈性及實務照護上給予支援,提升晚期的生活質素,家屬毋須到處頻撲,讓病者及家屬可無後顧之憂地共同度過最後寶貴的時光,達致逝者善終,生者善別。
南丁格爾居家康護創辦人兼首席執行官曹聖玉
病人醫護權益協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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