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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起結案陳詞 料需時4個月裁決

【本報訊】47名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的泛民人士涉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今年8月完成證據部分證供,押後至昨日開始展開結案陳詞,初步預計需時10日。控方指,國安法立法原意是維護國家安全。即使被告相信他們的行為合法,也不能構成辯護理由。另外法官說,初步估計需要多3至4個月才會有裁決。
控方陳詞時指,國安法第22條將違法行為分成兩類,一類是與武力相關,另一種是「其他非法手段」。而就着其他非法手段,法庭應該採用較廣闊的定義去詮釋,以確保國家安全得以維護,達致打擊、懲治危害國安行為的立法原意。
信戴耀廷說法 非辯護理由
控方解釋,現今世代,人們可以透過操控社交平台等途經,以非武力方式,例如散播謠言,來危害國家安全。因此,非法手段的定義不應局限於使用或威脅使用武力。即使被告參加初選,是因為他真誠相信戴耀廷說法,即他們的行為屬合法,這亦不能構成辯護理由,法庭裁決時毋須考慮各人有否犯罪意圖。
控方完成發言後,輪到辯方大狀陳詞。代表吳政亨及余慧明的大狀指,吳沒有參與組織初選,形容他僅是旁觀者。雖然余慧明有否決財案的念頭,但不代表她與其他初選參加者有協議。不過法官認為,協議不一定需要白紙黑字簽署,而是可以透過行動來表達。代表楊雪盈的大狀則稱,獲悉一項協議不代表同意;何啟明代表大狀亦說,沉默不等於贊成,可視作漠不關心。案件編號:HCCC 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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