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資助者拖兩年交報告 回收基金秘書處無追繳
【本報訊】審計署揭發「回收基金」處理部分申請時間偏長,亦未有妥善監督獲資助者如期交報告,部分遲了2年3個月才提交,但基金秘書處遲遲未追收文件,最多遲逾4個月;而秘書處亦「其身不正」,經常遲交文件予環保署等,例如自2019年起的5年度工作計劃,最遲交的一份遲了接近3個月才呈交。
港府2015年以10億元設立回收基金,資助業界提高回收效率,截至今年3月共批出8.55億元資助。不過,《審計報告》指出,部分回收基金申請處理時間偏長,截至今年3月,已處理的申請共有3,222宗,16%申請處理時間超過半年,最長需時一年半。另外計劃申請被拒比率偏高,整體有19%申請被拒,尤其包括企業資助計劃和行業支援計劃等,申請被拒比率達到約41%至51%。
審計署亦指,基金在2020年引入14日內發放撥款期限,但截至今年3月的289宗申請中,17%在基金秘書處核實資料後15至60天才發放撥款。而獲資助後,申請人需定期提交項目成果報告,但截至3月,78%獲資助者遲交進度報告,有人遲了27個月才提交。不過,秘書處亦未完全按程序催促項目負責人交文件,延遲1天至4.3個月。
其身不正 遲交文件予環保署
報告亦揭發秘書處「其身不正」,自2019年起需呈交環保署等的5份年度工作計劃均遲交,最長遲達84天;13份運作報告亦有10份逾期呈交。同時,環保署亦沒有編製定期管理報告,顯示獲批項目的情況和成果,以及跟進逾期提交報告個案監察。
審計署建議採取措施改善情況,並考慮訂立回收基金的工作目標。環保署署長回覆指同意審計署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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