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無障礙設施 路政署延長1084日
【本報訊】建設無障礙設施的工程若拖延太久會對市民造成不便。審計署昨日發表報告指出,有升降機建造工程需延長完工時間,最長更延長達1,084天;敦促路政署需致力令尚未完成的加建升降機工程盡快完工。報告又分析了屋邨的無障礙設施的提供和維修保養情況,發現有41%屋邨沒有按要求提交所有無障礙設施檢查結果,而有75%協助殘疾人士的多功能感應地圖在巡查時發現損毀。
處理地下公用設施需時
政府早前推出「人人暢道通行」政策,即使現有行人通道已裝設標準斜道,仍會考慮加裝升降機。審計報告指,有兩部升降機的建造工程因處理地下公用設施需時較長,故需延長完工所需時間,而其中一部的完工時間獲准需延長1,084天;而另一部的完工時間獲准延長697天。
房委會在接獲長者或殘疾租戶提出申請後,會為租住公屋單位免費進行調適工程。但在2022年1月1日至今年6月30日期間接獲的15份調適工程申請,由接獲申請至發出施工通知單的相隔時間較長,介乎26至140天,平均需時76天;其中兩宗個案,屋邨職員更需時逾50天才要求分區保養辦事處處理有關申請。
審計署建議,房署應加強監察無障礙主任提交定期檢查結果的情況;並加強對無障礙通道和設施的定期檢查、每日巡查;同時建議路政署盡可能縮短延長完工所需時間,並致力令尚未完成的加建升降機工程加快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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