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被控謀殺 髮型助理認誤殺遭拒

【本報訊】任髮型助理的男子,2019年在髮廊踩到女同事的腳與對方爭執,女方及後找朋友接她離開,該男子卻突然從髮廊衝出,從褲袋拿出利刀刺向女方其中一名男友人。該男友人共有約20處傷口,最終傷重不治。男髮型助理在案發後即過關往內地,兩周後回港被捕。被告昨於高院否認謀殺但承認誤殺罪,惟不獲控方接納,案件隨即開審。
涉利刀刺死17歲青年
被告張斌(31歲)被控一項謀殺罪,指他於2019年7月6日,在港謀殺男子黃智煒(17歲)。被告承認誤殺罪,但不為控方接納。據控方指,被告案發時於元朗紅棉圍厚德樓地下一間髮廊任職髮型助理,案發前與髮廊內另一名18歲戴姓女助理爭執。當日,戴因遭被告踩到腳與他爭執,被告用水淋向戴的頭上,戴則掌摑對方。被告於晚上8時許下班離開,但表明會折返,戴則找友人前來陪她下班。戴於髮廊門外等候期間,被告折返但雙方未能和解。東主夫婦協助調停但無效,被告曾道歉但不獲接受,東主夫婦遂帶被告進入髮廊。
戴等候友人期間,相識不久的死者致電稱會接她。死者與兩名男子到達後,戴要求被告走出髮廊,被告緊隨及後突從褲袋拿出利刀衝向人群,其中一男子持棒狀物體揮向被告,被告則持刀刺向死者,期間東主夫婦試圖分隔兩方但不果,施襲過程約30秒,且有閉路電視拍下。死者最終不支倒地,由途人報警。
被告於髮廊內更衣後離開。執法人員於髮廊內檢獲染血刀及刀套,相信為兇刀。死者被送院經搶救後不治,包括頭、面及胸口等有20處刺傷,其中胸口被刺傷,引致肺部功能急性失調及大量出血致命,死因為胸部刺傷。被告於事發後一小時前往內地,同月16日回港被捕。警誡下被告稱:「我自衞㗎咋,我無心殺佢」。案件編號:HCCC 306/2020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