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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私家車側鏡 印度漢就逮

涉案男子被帶署扣查。 涉案男子被帶署扣查。
涉案男子被帶署扣查。
【本報訊】執法部門上周六(25日)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當日凌晨將其私家車停泊於葵涌上角街一學校外,期間被一名男子以手腳損毀該私家車側鏡。執法人員翻查附近閉路電視及深入調查後,於本周一(27日)在葵涌邨逸葵樓拘捕一名34歲印度裔男子,涉嫌「刑事毀壞」,並帶署扣查。
可判監10年
部門重申,「刑事毀壞」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摧毀或損壞財產」,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毀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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