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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公屋富戶 收回7.4萬申報表

【本報訊】為打擊濫用公屋,房屋署早前宣布兩項措施收緊公屋「富戶政策」,要求公屋住戶在入住首兩年開始便需向房署申報。房屋署署長羅淑佩昨向傳媒表示,房署早前派出8.8萬份申報表,現時回收超過7.4萬份,呼籲住戶盡快於30日前交回申報表,若屬蓄意拒絕申報或證實濫用公屋,房屋委員會必定會終止租約。
抽查揭59家庭擁港物業
羅淑佩表示,回收的申報表當中抽選了約2.5萬個租戶對行查冊,初步發現59個家庭現時擁有香港住宅物業,羅淑佩指個案會再進行覆核,其中有4個家庭紀錄未更新,查證後確認為破產個案,會酌情處理不會收回單位,「唔會話屋漏兼逢夜雨都趕佢走。」
至於租戶擁有境外物業將如何處理?她指並不一定容許此情況出現,若租戶擁有境外物業需要向房署申報,並計算為其家庭資產,若物業超過資產上限則需交回單位,又舉例指早前有租戶被舉報內地擁有物業,房署聯同內地相關部門查證後證實物業資產超額,故已收回其單位。
另外,房屋署早前公布於2022/23年度收回2,200個單位,較過去1,300個多出七成。她指其中約800宗因濫用公屋而違反租約,當中467個為丟空單位,其餘包括讓非戶籍人士佔用單位、將單位作非住宅用途等,另有300個為住戶自願交回單位。而欠租違反租約條款而被終止租約的個案亦有800宗,有500宗因戶主去世觸發調查被證實後終止租約,其餘原因則包括不符合富戶政策及批出新租約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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