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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逃3年許智峯 遭入稟申破產 明年1•23聆訊

許智峯被律政司入稟高院作破產呈請。 許智峯被律政司入稟高院作破產呈請。
許智峯被律政司入稟高院作破產呈請。
4刑案在身准保釋 藉口外訪離港
被港府懸紅100萬元通緝、流亡澳洲逾兩年的前議員許智峯,於前日被律政司入稟高等法院作破產呈請。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該破產呈請案已排期於明年1月23日處理。
呈請方為律政司司長,答辯人則是許智峯。許於早前共涉及4宗刑事案並獲准保釋,當時為立法會議員的許於2020年聲稱因要到丹麥外訪,獲法庭批准其離港,但隨後即宣布「流亡」。律政司其後指控他涉刑事藐視法庭,高院於去年在他缺席下裁定藐視法庭罪成,判囚3年半,並須向律政司支付懲罰性訟費。
屢藉社交媒體鼓吹港獨
法官判刑時曾批評,許精心策劃外訪騙局,大大破壞了公眾對執行司法公義的信心。法官又認為許嘲諷刑事司法制度,行為相當於干犯了妨礙司法公正罪。另外,許智峯亦曾於2018年在立法會內搶保安局女高級行政主任,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許提出上訴,但因缺席聆訊於前年被駁回。當時律政司表明不打算申請訟費,但法官則建議申請訟費,否則令其他上訴人認為不到庭毋須負上後果。
除刑事案件外,許亦涉其他民事案須支付律政司訟費,包括他入稟要求執法部門公開催淚彈成分,在潛逃後要求撤回案件其後又改變主意,最終被中止聆訊且須支付律政司訟費;就西灣河執法人員開槍案提私人檢控遭撤銷,再申請司法覆核敗訴,並須支付律政司訟費。
許智峯自潛逃後,亦曾涉多次透過不同社交媒體和新聞媒體,鼓吹港獨及台獨,請求外國制裁香港和中國等。他於今年8月亦在社交平台發文,透露已在南澳最高法院完成宣誓,並獲法庭頒令正式確認他為律師。他又提到,在宣誓前已向澳洲的律師會及法庭,申報在香港涉及的各項刑事紀錄,包括23條控罪及7項通緝令,仍獲裁定有良好品格。案件編號:HCB 703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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