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虛報家訪紀錄 房署主任否認19罪
【本報訊】一名駐東涌滿東邨房屋事務主任,涉嫌在一年間連番虛報家訪紀錄,被廉署起訴她19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否認全部19罪,裁判官排期明年2月26日開審,預計審期需時7日,被告續准以5,000元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續准保釋 明年2月開審
51歲女被告李碧琪,報稱是房屋事務主任。她被控19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據廉署事後表示,廉署接獲房署轉介的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提交的部分紀錄有問題,徵詢律政司意見後,決定落案起訴被告19項控罪。
控罪指,李碧琪作為房屋署房屋事務主任,於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6日期間,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房屋署「外展房屋管理系統」紀錄,在要項上載有虛假、錯誤或欠妥的陳述,即已到滿東邨滿康樓共19個單位進行兩年一度的家訪,及明知意圖用以誤導房屋署。案件編號:WKCC 350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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