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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兒掟鍋兼縱火 失婚婦改判緩刑

【本報訊】患抑鬱症的失婚婦,去年情人節因覺得兒子不專心上網課,在家中憤然向兒子掟平底鍋。之後她外出買酒後回家,驚覺兒子鎖上大門,又拒絕開門,她竟放火燒門外揮春,致濃煙入屋。婦人早前承認虐兒和縱火兩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提出刑期覆核。上訴庭昨經開庭後,認為原審法官的判刑原則性犯錯且明顯過輕,改判監禁3個月但緩刑18個月。上訴庭法官彭偉昌特別向該失婚婦指是次是她最後機會:「再有乜嘢就要即時入獄,直白啲講,唔係咁樣教仔。」
上訴庭除改判緩刑外,亦加設多個條件要答辯人遵守,包括其工作及住所均要依從社會福利主任指示作安排、跟從社福主任及精神科醫生指示接受精神治療及輔導,包括教育孩童、親子技巧及治療酗酒等。匿名答辯人現年45歲,以「N.L.T.」作代號。
須接受精神治療及輔導
律政司一方陳詞指本案應判處緩刑或監禁,認為原審法官判刑過輕。答辯方指其感化令已完成一半,擔心答辯人不能繼續接受如何教導兒子的輔導。上訴庭其後得悉即使改判緩刑,答辯人仍可繼續接受相關輔導。
案情指,答辯人和丈夫離婚後,與現年12歲的X在九龍城某單位居住。去年2月14日下午,X在家中上網課。他趁小息時間觀看YouTube影片。答辯人見狀十分不滿。她之後在家中飲紅酒,X不想答辯人飲酒,圖搶酒瓶,她反指X不專心上課,X感不快,趁答辯人沒為意時離家。至同晚7時許X返家,答辯人罵X外出而不做功課,將碗碟等丟到地上,又向X掟平底鍋,X的小腿遭擊中數次。不久,答辯人外出買酒後回家,發現X不但鎖上了大門,更用雪櫃擋住門口,拒絕開門。答辯人於是用打火機點燃門口貼着的揮春。有濃煙入屋,X覺呼吸困難,鄰居見狀報案。案件編號:CAAR 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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