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金融四層架構 做強監查力量
本周初,中央金融委員會召開會議,這是該高層機構首次披露正式活動,標誌自今年3月以來的金融機構改革最終塵埃落定。金融監管體制進入新階段。這種新體制的特點,可從四個層面來透視。
首先,近10年來陸續組建的中央一級的委員會,如中央深改委員會、依法治國委員會、網信委員會、審計委員會等,均由最高領導人掛帥。此番金融委員會則由國務院總理領銜,顯示金融事務的重心,仍主要集中在經濟領域,如化解貸款和債務風險、調整貨幣政策、穩定匯率等。相較此前的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一是「國」字號升格「中」字頭,二是主任由副國級提高為正國級。其權威力度更大。
其次,中央金融委員會是議事決策機構,旗下設中央金融委員會辦公室(辦事機構)、中央金融工作委員會(黨務領導機構),辦公室主任和工委書記由副總理兼任,擔當統籌「操盤手」。這種副國級規格,保證了金融辦、金融工委對「一行一局一會」的掌控。
其三,根據改革方案,金融辦、金融工委屬於合署辦公,一套人馬。但從新披露的人事班底看,卻並不完全重合。光大集團董事長王江出任金融辦常務副主任兼金融工委常務副書記(正部級),負責日常工作。但在他之下,財政部副部長夏先德調任金融辦副主任,中紀委巡視組組長秦斌調任金融工委副書記,二者並不交叉任職,各有專責,業務、黨務分開。這種格局,有些類似與中央政研室、中央改革辦模式,雖然室、辦合署,但卻各有負責官員。
從紀檢系統選拔官員進入金融工委,也凸顯了反腐打虎的優先級。今年以來,已有中國銀行前董事長劉連舸、光大集團前董事長唐雙寧、太平保險集團前副總經理肖星等多名中管幹部被查。此前幾年的改革中,中紀委設立第三監督室專門負責金融反腐,中紀委向15家中管金融機構直接派駐紀檢組組長,此次金融工委的組建,再增加了一個監督層次。其機構之嚴密,超過其他所有行業。
第四個層面,從新組建金融機構的內部司、局設置來看,負責執法、調查、審理、處罰等方面的力量大幅增加,數量前所未有。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為例,新設「行政處罰局」,承擔金融案件審理,作出處罰決定;「稽查局」及「稽查總隊」負責調查違規金融活動,指導金融機構安全保衞;單設「機構恢復與處置司」,處置金融機構。這些凸顯「監管」色彩。
刀刃向內 清理門戶
新設「內審司(巡視辦公室)」負責開展金融系統內部審計、巡視等監督;「黨建工作局」指導基層黨組織建設、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等,則屬於「刀刃向內」、「清理門戶」的機構。金融改革動向,折射了領導層對當下風險的擔憂。與金融深度綑綁的房地產業等已經泥足深陷,傳統模式斷裂,而又缺乏新的增長路徑。在處置風險的同時,如何發揮金融服務功能、呵護活力,成為更難以拿捏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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