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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消息:土地工務局前局長貪案 李燦烽減刑至17年 賈利安維持囚20載

李燦烽上訴後獲減刑至17年。 李燦烽上訴後獲減刑至17年。
李燦烽上訴後獲減刑至17年。
【本報綜合報道】澳門土地工務運輸局(現稱土地工務局)兩名前局長李燦烽及賈利安,早年分別被揭發在任期間受賄及洗黑錢等,連同另外16人早前在當地初級法院判刑,其中李被判監禁24年,多名被告隨即上訴。案件昨日在澳門中級法院審理,法庭裁定黑社會罪及部分行賄、受賄、清洗黑錢罪名不成立,李燦烽獲減刑期7年至17年;至於仍然在逃的賈利安及其一家的刑期維持不變,他們未就判決提出上訴。
未就判決提上訴
原本黑社會罪成的10名被告,在二審後,李燦烽的刑期由24年改為17年,但其事實婚姻關係人李涵,同觸犯偽造文件罪的李永峰、尤曉娜,相關刑期均維持18年、3年半及3年半。
至於賈利安及其一家人,包括李惠清、鄺尹詩、文禮聰,維持囚20年、12年、15年、15年半。
另外,商人蕭德雄由24年改為12年;關偉霖由18年改為5年半;吳立勝由15年改為4年半;史鐵生由20年改為8年;吳驥年由8年半改為2年;劉寶芳由10年改為3年9個月;蕭家權由9年改為3年半;胡家儀由10年改為3年9個月;黃其俊則由7年6個月獲改判無罪釋放。
仍在逃的賈利安維持判囚20年。仍在逃的賈利安維持判囚20年。
仍在逃的賈利安維持判囚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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