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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聘書案重審 內地生入獄18個月

【本報訊】一名內地大學生2014年透過非本地畢業生的工作簽證計劃,獲准留港6年。2018年他已不在簽證的擔保公司工作,但他涉嫌偽造新聘書和工作證明,於2020年仍向入境處申請延長簽證。經審訊後被裁定偽造等5罪罪成,判監30個月。高院之後裁定他上訴得直,發還重審。案件早前審結,至昨在沙田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裁定被告有不誠實意圖,判被告罪成,入獄18個月。考慮到被告已還押近700日,料被告可於短時間內獲釋。
現年28歲被告林嶺被控兩項偽造罪、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罪,以及一項向入境主任作出虛假陳述罪。
圖延長簽證留港 原判監30月
控方案情指,被告自2014年8月起獲准以學生身份留在香港。在「海晨物流(香港)有限公司」的擔保下,獲准以「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的身份留在香港至2020年7月17日。他在2020年6月在網上遞交延長簽證申請,並稱獲海晨續聘,並附上其工作證明和新聘書。不過工作證明上的公司印章沒海晨授權人簽署,且新聘書是手寫,入境處人員起疑,遂揭發事件。
原審裁判官最終裁定他罪成,判監30個月。被告向高院提上訴,法官接納辯方提出新證據的申請,包括醫生於2022年6月28日為被告所寫的精神病報告,顯示被告自2018年患有精神分裂症。顧及這些新證據,裁判官有可能作出不同裁斷,其中一個裁斷可能是被告在案發時候正受精神分裂病影響,裁定被告上訴得直,高院法官下令發還裁判法院由另一位裁判官重審。案件編號:STCC 242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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