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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權食署遏阻街 市容醜陋困局難解

本港街頭巷尾都可見雜物阻街。 本港街頭巷尾都可見雜物阻街。
本港街頭巷尾都可見雜物阻街。
又搞諮詢加辣 限半小時清雜物
近年本港環境衞生惡劣、鼠疫鼠患頻生,污穢市容與國際都會之稱極不匹配。環境及生態局昨以新聞稿方式發表長達33頁的《環境衞生相關法例修訂建議》(第二階段法例檢討),一舉宣布將修訂5大範疇的衞生修例,以解決店舖阻街、樓宇滲水/冷氣機滴水/「垃圾屋」、蟲鼠滋生、雜物霸佔公眾地方及亂貼海報的執法難題(見左表),即日起展開兩個月公眾諮詢。修例建議包括賦權食環署可在毋須警方的協助下,移除阻街店舖的阻礙物品;擺放雜物霸佔公眾地方(如後巷)妨礙清掃者,將大幅縮短移除物件時限,由原本4小時縮短至不少於30分鐘等。政府爭取明年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何日落實仍未有期。有議員關注牽涉罰款的執法行動都易見矛盾及產生爭拗,恐前線執法人員風險上升。
港府稱修例增阻嚇 改善衞生
政府指,第二階段則是大範圍修訂環境衞生相關法例建議。政府現已完成第二階段法例檢視,建議修改《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及其他相關法例,配合額外的行政措施,以提高執法效率及阻嚇力,長遠解決老、大、難的公共衞生問題。
根據諮詢文件,就店舖阻街的執法,政府建議賦權食環署可要求店方在限期內清除阻礙物,否則將之移除甚至沒收,修例最重要的一項是食環署人員可毋須執法人員陪同,便可單獨行動移除阻街物,並可以攝錄機的影像及影片向涉事店舖的人員發出告票及檢控。
阻入屋檢查 擬罰款5000元
而就垃圾屋、冷氣機滴水及樓宇滲水等公共衞生妨擾事件,政府建議修例解決入屋檢查遇到阻礙的難題,並調高不遵從「妨礙事故通知」及相關命令的懲罰;當局建議將不遵從政府人員發出的「擬進入處所通知書」訂為違法行為,可被處以最高第二級罰款5,000元,以確保執法人員在合理時間內進入有關處所調查公共衞生妨擾事故。
諮詢文件羅列了本港近年各種公共衞生事件的投訴數字,如店舖阻街過去兩年分別有超過2.3萬宗投訴,定額罰款的告票亦多達逾1.4萬張。雜物霸街以致妨礙垃圾清掃的投訴亦每年多逾4,000宗。至於令不少居民頭痛的垃圾屋及樓宇滲水等問題,過去兩年的投訴更多達6.5萬至7.4萬宗,但相關檢控卻低至200多宗。
前線執法屢現爭拗 須增配套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凱欣指,今次修例建議中,賦權食環署獨立執法的確可更便利署方辦事,處理簡單問題、個案,惟所有牽涉罰款的執法行動都易見矛盾及產生爭拗,若食環人員遇到較難、複雜的情況想要執法的確有一定風險,建議若遇複雜情況,仍可通知執法人員協助處理,令措施保持彈性。
她又認為港府若修例必須有其他配套協助食環署員工,如清楚訂明檢控指引,協助前線人員履行職責,並增加前線員工培訓及裝備,當遇衝突或遇襲時可懂得如何處理及保護自己。
政府早前分兩階段檢討現行環境衞生法例的權限和罰則,包括於首階段修訂《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第570章),以調高公眾地方亂拋垃圾、吐痰、未經准許而展示招貼或海報等表列罪行的罰款,由原本1,500元倍增至3,000元,針對店舖的「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非法擺放廢物」就上調3倍至6,000元,上月22日起實施。
政府擬修例授權食署人員強力打擊店舖阻街。政府擬修例授權食署人員強力打擊店舖阻街。
政府擬修例授權食署人員強力打擊店舖阻街。
樓宇滲水、冷氣機滴水和「垃圾屋」投訴等相關數字樓宇滲水、冷氣機滴水和「垃圾屋」投訴等相關數字
樓宇滲水、冷氣機滴水和「垃圾屋」投訴等相關數字
現時店舖阻街需罰款6,000元。現時店舖阻街需罰款6,000元。
現時店舖阻街需罰款6,000元。
店舖阻街的投訴及執法數字店舖阻街的投訴及執法數字
店舖阻街的投訴及執法數字
強化環境衞生法例的主要修訂建議強化環境衞生法例的主要修訂建議
強化環境衞生法例的主要修訂建議
近年妨礙垃圾清掃的投訴及執法數字近年妨礙垃圾清掃的投訴及執法數字
近年妨礙垃圾清掃的投訴及執法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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