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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站暴動案 林卓廷突申毋須答辯

被告林卓廷(圖)的代表律師指,將有中段陳詞,申請毋須答辯。 被告林卓廷(圖)的代表律師指,將有中段陳詞,申請毋須答辯。
被告林卓廷(圖)的代表律師指,將有中段陳詞,申請毋須答辯。
稱有中段陳詞 控方細閱需時
民主黨前議員林卓廷等7人同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參與暴動,案件昨於區院續審。控方於上周五已舉證完畢,眾被告當中,林卓廷及另一名被告昨均表示有中段陳詞,指案件表面證供不足以指證他們,申請毋須答辯。由於控方需時細閱辯方的書面陳詞,法官把案件押後至明天續審。
另一被告亦有相同申請
7名被告包括林卓廷(44歲)、庾家豪(36歲)、陳永晞(38歲)、葉鑫昇(32歲)、鄺浩林(27歲)、尹仲明(49歲)及楊朗(29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參與暴動。除林卓廷表明有中段陳詞外,第7被告楊朗亦有中段陳詞,其餘被告則沒有任何申請。
據控方案情指,元朗經歷一些公安事件後,有人網上呼籲在案發當日保護和光復元朗。當晚有很多黑衣人到達元朗,身穿白色衣服人士亦在元朗聚集,雙方爆發暴力衝突。當晚約10時許林卓廷曾致電元朗警區的警長表示正前往元朗,警長表明正在元朗處理事件,叫林不要前往元朗,因可能會令情況更混亂,但林與助手仍到達港鐵元朗站付費區。
控方指林曾挑釁白衣人
控方指案件關鍵為晚上10時45分至約11時在元朗站大堂發生的事。當時約100名黑衣人聚集,部分人手持雨傘及行山杖,同時亦有不少於50名白衣人在付費區外聚集,部分人持藤條及木棍。其後雙方從罵戰演變成暴力衝突,白衣人威嚇使用木棍等並向黑衣人擲物,黑衣人則挑釁對方打架,除粗言穢語更用閃燈照射白衣人。黑衣人又擺放雨傘布陣,且向白衣人擲物及用消防喉射水等。白衣人被挑釁下衝入收費區,黑衣人衝上樓梯撤退。其後有黑衣人從月台向白衣人投擲金屬垃圾桶蓋,白衣人即衝上月台襲擊黑衣人等。控方指7名被告在事件中與黑衣人一同行事,且有不同作為。林曾叫黑衣人不要後退及挑釁白衣人,其餘6人亦有向白衣人擲物、射水、擲雨傘及舉中指作挑釁手勢等。
控方舉證時曾傳召多名警員作供,其中有警員證實早在事發前約兩小時,已有兩名警員在元朗站站長室監察閉路電視紀錄。在最初有零星衝突時他們已向警區行動室匯報,對方稱會派員處理。最終約11時20分,元朗警區急速應變小隊等才到達現場。案件編號:DCCC 1106/2020、DCCC 113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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