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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屆區會履職監察指引 年底公布

下屆區議會引入履職監察機制。 下屆區議會引入履職監察機制。
下屆區議會引入履職監察機制。
【本報訊】新一屆區議會將引入履職監察機制,設有負面行為清單等多項工作要求,甚至規定區議員需開設辦事處。政府指年底、即新一屆區議員明年1月1日上任前公布相關指引,日後市民可透過機制監察,令市民「聲音大咗」。
設負面行為清單 規定開議辦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指履職監察指引,設有負面行為清單,包括阻礙區議員進行會議、侮辱其他議員或官員、阻撓他人離開或進入會議、未有利益申報等,亦在工作上設定要求,區議員要開設辦事處,發揮好諮詢和服務功能。她續稱,區議會日後需就關乎市民福祉的政策收集民意,亦需要諮詢地區意見。
除地區直選及「三會」界別選舉外,政府將於年底公布179名委任議員名單,被問到會否委任部分落選人士,她重申,委任原則是用人唯才、愛國者、熟悉地區需要。
對於政府日前公布會在上水港鐵站附近的兩所學校,即在香港道教聯合會鄧顯紀念中學及東華三院甲寅年總理中學,設立4個鄰近邊境投票站,讓有意使用相關投票站的市民可於昨日至12月5日透過網上系統登記到該票站投票。有議員指昨有政府部門曾推出網上登記系統,惟在開始亦面對惡意攻擊,問到政府會採用哪些措施去保障,令市民在登記當天至投票日不會出現任何問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應指目前網上系統暢順沒有任何擠塞,更可以在一分鐘內完成手續,強調當局十分小心,會確保網絡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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