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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後心肌梗塞亡 57歲漢裁死於自然

死者妻子及兩名兒子均有到庭。(溫卓賢攝) 死者妻子及兩名兒子均有到庭。(溫卓賢攝)
死者妻子及兩名兒子均有到庭。(溫卓賢攝)
家屬指醫生遲檢視心電圖 延誤治療時機
入院前14天曾接種新冠疫苗,患高血壓、心臟病及曾經中風的57歲男病人,2021年因抽筋及胸口不適,到屯門醫院求醫。惟屯院因未能及時診斷病人臨床情況,導致病人入院翌日便死亡。死因庭昨續研訊,死因裁判官林希維聽畢所有證供後裁定死者死於自然,死因為急性心肌梗塞,連帶心肌破裂和心包積血。裁判官亦作出4項建議,包括要相關醫療人員嚴格執行醫生指示按時作檢測,若未能做到要通知醫生,以及若醫生要求同時進行多於一項檢測須在紀錄上清楚列明等。
裁判官4建議 包括按時檢測
死者容國洪終年57歲。是次研訊不設陪審員。死者在2021年11月30日晚上入院,12月1日下午2時32分離世。裁判官作出4項建議,除上述兩項外,亦包括醫管局應提供訓練給所有有機會操作心電圖儀器的輔助醫療人員,要求他們在發現病人的檢測有不尋常情況時,立即通知當值醫生等跟進。若醫生在閱讀病人的心電圖及血液報告等後,發現病人只有一項符合心肌梗塞症狀的情況出現,應安排病人在3小時後重複上述檢測。
醫院管理局代表結案陳詞時曾指,死者有着各種病史,個案屬「非典型」,影響治療安排。該代表又指死因庭的建議若過分理想化,並非切實可行。綜合相關報告,冀死因庭接納死者死於自然。
死者家屬結案陳詞時則指,該院延誤5小時才為死者進行心電圖檢查,並在心電圖完成後約兩小時,醫生才檢視結果,但又未能適切診斷出死者患心肌梗塞。家屬指,人手不足不能成為藉口,延誤導致錯過適當治療時機。醫生忽略病人病史,未能判斷死者有心肌梗塞;察覺心電圖異常後,又沒有徵求更多意見,認為或涉人為疏忽。家屬建議,醫院應建立系統救治高風險病人,另加強培訓,提高醫護人員警覺。
入院前14天曾接種新冠疫苗
醫管局一方研訊時曾指,死者離世當日早上約11時許,已表示胸口不適,醫生隨即檢視病人病歷,安排抽血、緊急心電圖檢查,處方硝酸甘油。參與會診的心臟科醫生安排病人轉心臟科深切治療部和進行通波仔手術。病人最終當日下午離世。醫管局之後曾發公告指,死者入院前14天內曾接種2019冠狀病毒病疫苗。案件編號:CCDI 108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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