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無處分縱容淫狼 敗風氣教人心寒

常言道︰「學校是社會的縮影。」知識是財產,學生是老百姓,班長風紀是執法人員,至於不同崗位的教職員,自然是對應了政府不同職位。在學期間,學生本應可以無憂無慮,學習知識、累積社會人際經驗,盡情享受青春年華;然而,本港教育接近崩壞,教育界屢爆醜聞、處處充斥黑幕,導致本港學生不但提前接觸社會的黑暗面,甚至身受其害。在如此不堪的教育下,又怎能為本港培養出優秀人才呢?
在學校內,弱勢的不一定是學生,亦可能是層級較低的教職員。東網節目《東呼即應》日前接獲一位女士求助,指她在荃灣仁濟醫院林百欣中學任職輔助教學人員期間,遭一名男教師非禮及性騷擾。女事主憶述,事發當天,她在教員室內與該名男教師討論公事,期間男教師表現正常;惟當公事討論結束,閒聊期間,男教師多次掃視女事主的胸部,更藉一句「我都想這樣翹着你走」,趁機伸出狼爪按壓女事主胸部。女事主當場受驚,立即離開現場。然而,該男教師未有就此罷手,放學後邀約女事主一同下班,令女事主大感不安。
未經同意 按壓胸部
毛手毛腳可大可小,未經同意下接觸他人敏感部位,即可構成犯罪;何況女事主立即離開現場的舉動,表明了她對男教師的行為感到不安,男教師卻繼續死纏爛打,可見其色膽包天,絲毫不在意女事主的感受。事後,女事主未有姑息,主動向其上司反映,上司也答應會向男教師作出善意提醒。殊不知,男教師當晚便向女事主發短訊,聲稱收到一封「恐嚇信」,信中內容要求他「不要搞女」,又指「我哋會睇住你」,並咬定信件是由女事主送出。
姑勿論信件是誰撰寫,抑或是男教師自導自演;按理說,男教師倘若問心無愧,清者自清,看到信件後又何須驚慌呢?況且,正常人在得知自己的無意識行為,令他人產生誤會、感到不適後,大多會主動道歉。然而,男教師未有自我檢討,第一反應卻是咬定女事主在「恐嚇」自己,顯然是轉移焦點,甚至企圖反客為主。事實上,女事主向上司匯報,是不想與男教師有過多接觸,怎可能再寫信呢?
投訴成立 未作處分
今次事件中,最教人心寒的是校方及教育局的反應。雖說校方事後成立了調查小組,一度向女事主表明其投訴成立;惟後來因校董會認為調查報告有疑點,最終沒對男教師作任何處分,只是聲稱會把事件轉交執法部門處理;在開會後,校長更婉拒與女事主見面。就連事主的申訴也不願聆聽,校方究竟基於甚麼來判斷「有疑點」呢?離奇的是,案件一直未有進展,直至女事主被迫再以個人身份報案,男教師才被捕;難免讓人懷疑校方是否「說一套做一套」,變相縱容該男教師。
至於教育局,接獲校方報告後,第一反應居然是「不宜介入校方調查」,實在令人啞口無言。教育局以第三方身份介入調查,既可以起到指導及監察作用,又可以讓調查報告更具說服力,何樂而不為呢?北望神州,每當有學校發生問題,當地教育部門都會第一時間派出小組進駐學校;何以到了香港,卻是由校方自行處理呢?況且,作為主管部門,當有教職員懷疑出現問題,教育局難道沒責任了解事件嗎?直至記者追問,局方才表示若發現有違教師專業操守的情況,定會嚴肅跟進,又會否遲了一點呢?
雖說是社會的縮影,然而本港的學校也不用照辦煮碗,把港府的執法不力、縱容治安毒瘤等黑暗盡數帶進校園吧!雖然該男教師最終離職,惟真相一日未釐清,他依然可以在其他學校任教,家長及同事又如何安心呢?女事主本來與同事相處融洽,卻因真相未明,受盡閒言閒語,所造成的心理傷害,由誰來彌補呢?進一步來說,不把這些黑暗面盡數掃除,本港校園及社會未來還有希望嗎?這些都是官員需要反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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