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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罰則加辣無靈 工業意外不跌反升

建造業總工會表示,職安健條例修訂後,工業意外不跌反升。(黃仲民攝) 建造業總工會表示,職安健條例修訂後,工業意外不跌反升。(黃仲民攝)
建造業總工會表示,職安健條例修訂後,工業意外不跌反升。(黃仲民攝)
修例後16死26傷 管理制度崩潰警號響
職安健條例今年4月通過修訂,提高罰則以為業界帶出阻嚇作用,但本港整體工業意外卻不跌反升。香港建造業總工會表示,條例實施至今已發生37宗嚴重工業意外,造成16死26傷,遠高於條例實施前首4個月的情況,反映目前安全管理制度面臨崩潰,認為業界持份者有作出反思檢討的必要,包括重新審視《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
工會進行資料統計發現,截至前日,本港今年共發生57宗嚴重工業意外,造成21名工人死亡。數據又發現,有一半工業意外均來自離地或高處工作,其中有11名工人因而死亡,包括來自裝修、維修等行業;另外8宗則涉及吊運工作,導致兩名工人死亡。此外,較為罕見的工業意外,如在密閉空間吸入毒氣窒息、觸電、塌牆等,在今年亦時有發生,當中亦造成6名工人死亡,情況值得關注。
安全主任身兼多職淪「打雜」
工會會長黃平強調,眾多工業意外均可避免發生,但由於現時工程施工期急趕,甚或現時部分高風險工序一直沒有嚴格監管,因而導致意外發生,又指地盤安全主任除自身的安全管理外,亦要在地盤內兼任多職,譬如防疫、滅蚊、環保等,頓時淪為「打雜」,失去本身巡查地盤安全,以及向管理層提供安全建議的意義,認為業界要改善分工和培訓。
他續指,有前線工人反映部分地盤安全指引過時,末能符合現時建築物設計的需求,他促請勞工處審視《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附屬法例和安全指引,加強對工人保障。
促簡化程序處分違規承建商
議員周小松表示,政府應將工務工程招標與承建商技術和安全情況掛鈎,由屋宇署審視相關承建商續牌事宜,加強阻嚇力;政府亦要高調進行聯合行動巡查,以及同步處理涉及工業意外的承建商面對的法律程序及紀律處分,免之後特別設立委員會處理,以簡化加快程序。
建造業分包商聯會會長伍新華表示,即使《職安健條例》修訂後加重罰則,工地文化卻轉變不大,不少工人仍心存僥倖,甚或因趕工而「貪快」,高台及吊運工作的情況比較嚴重。
工程師學會安全工程專責事務委員會委員何賜明則指,目前註冊承建商須每3年續牌,但相關委員會處理部分個案時間長達10年,確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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