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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紅館意外 藝能舞館共罰款35萬

MIRROR去年紅館演唱會期間發生嚴重意外。 MIRROR去年紅館演唱會期間發生嚴重意外。
MIRROR去年紅館演唱會期間發生嚴重意外。
【本報訊】男團MIRROR去年7月於紅館舉行之演唱會發生屏幕下墮意外。勞工處今年1月向藝能工程有限公司、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及舞館有限公司(下稱藝能、協興隆及舞館)共提出15項檢控。案件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藝能及舞館分別就其面對的4張及5張傳票承認控罪,分別被判罰22萬及13.2萬元。至於餘下的協興隆面對的6項票控,裁判官把其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7日再訊。
控罪包括未為舞蹈員投保
認罪的被告共涉9項傳票控罪,舞館是演唱會舞台及舞蹈員承辦商,藝能是演唱會工程承辦商。案情指,2022年7月25日男團MIRROR於紅館舉行一連12場演唱會,包括李啟言及羅德智在內共24名舞蹈員與舞館簽約,作為演唱會舞蹈員。首演當日綵排期間,舞台升降台沒有如預期般升上舞台,加上光線昏暗,令羅德智從升降台墜下2至3米至下方的面板,羅的胸口及膝蓋受傷,頸部扭傷,須送院治理;同月28日,舞台上方懸掛的巨型屏幕突然墜下,擊中李啟言及張梓峯,前者需要長期留院。舞館事前只向舞蹈員提供簡短流程,沒有示範煙火等舞台裝置的操作,更要求舞蹈員手動操作煙火裝置。據專家指,舞館沒有提供足夠的綵排,亦不應讓舞蹈員走近煙火裝置,遑論要求他們操作煙火裝置。此外,舞館被揭發沒有為舞蹈員發出保險單及依時向勞工處通報僱員受傷。
藝能方面,其分判商為協興隆。該用於懸掛巨型屏幕的框架購自內地,並由協興隆員工代為安裝,而監察人員只透過目測方法去判斷工程是否穩妥。據專家分析指,意外成因為框架質素差劣、承載量大,及沒有加裝安全鏈,令框架出現金屬疲倦。案件編號:KCS 1556-157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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