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涉多項偽造口供 警員傾向不認罪

胡兆俊 胡兆俊
胡兆俊
【本報訊】一名男警涉在7宗刑事案中偽造證人口供、向上司謊稱受害人不追究,及教導被捕人兒子欺騙警方指被捕人在葵涌醫院留醫等,被控7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昨於區院再訊。
共控7罪 明年12‧9開審
辯方表明被告傾向不認罪,法官排期於明年12月9日開審,預計審訊10天,以中文審訊。法官亦排期明年10月21日作審前覆核。
辯方早前申請向控方索取進一步文件,昨指收到大部分文件,但仍有小量文件未確認可否取得,要求再押後答辯。控方則指相關事宜不影響答辯,故反對押後。法官最終認為現時適合答辯。涉案24歲被告胡兆俊,控罪書沒寫報稱職業。他被控7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罪指他在2019年12月3日至2020年9月18日期間,在香港身為擔任公職的人,即香港警務處警員,在擔任公職期間或在與擔任公職與7宗案件有關的情況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不當行為。
罪行詳情指,被告在一宗盜竊案中,指示被捕人兒子欺騙警方指被捕人在葵涌醫院留醫;又向被捕人兒子訛稱被盜店舖百佳超市願意和解以獲得全數賠償;及向屈臣氏集團職員訛稱,已以警司警誡方式處理被捕人。被告又在調查報告中訛稱證人已確認百佳不會追究被捕人,偽造證人口供,以及向總督察訛稱被捕人在葵涌醫院留醫、證人已錄取口供及百佳不作追究。
被告另在兩宗襲擊案及一宗使用虛假文書案中,偽造受害人或證人口供,並向總督察虛假地陳述該些人士已錄取口供。被告又在另外兩宗襲擊案及一宗盜竊案中,在調查報告訛稱受害人不會追究、偽造受害人或證人口供,及向總督察虛假地陳述該些人士已錄取口供。案件編號:DCCC 104/202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 iPhone/ iPad/ Android/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