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消息:獸父狎兩智障繼女 終極上訴被駁回
【本報綜合報道】澳門一名獸父涉嫌性侵兩名有輕度智障的繼女,早前被判處4年6個月徒刑。該男子不服判決上訴至終審法院,並提出妻子在案發房間設置的監控設備所攝錄的影像屬禁用證據,法院則指涉案影像資料作為證據,無疑是必要且合理,裁定駁回其上訴。
兩名事主均有輕度智障,需長期服用抗精神病藥物及安眠藥。案情指,涉案男子趁兩名繼女夜晚服用藥物熟睡後,觸摸她們的胸部及下體,被在外工作的妻子透過房間監控設備揭發,涉案男子其後在初級法院被判兩項性侵罪成,合共判處4年6個月徒刑。
該男子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認為兩名事主的母親在涉案房間內設置的錄影監控儀所攝錄的影像屬禁用證據,並指原審法庭的決定存有審查證據方面明顯錯誤的瑕疵,以及存有罪刑不符及量刑過重的情況。
母房內設監控 官:動機正當
終審法院合議庭指兩名事主的母親在她們房間安裝錄影監控設備的動機是正當的。同時,考慮到涉案男子作案的時間和方式,以及兩名事主的健康狀況,法庭認為以涉案影像資料作為證據從司法方面的要求來說,無疑是必要的,有合理的理由,故裁定上訴人提出的有關禁用證據的上訴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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