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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前女友14歲時裸照 27歲溜冰教練監一年

【本報訊】曾任溜冰教練的27歲男子,於就讀中三時曾拍下當時只有14歲的女友裸照及影片並作收藏。其後他稱在網上討論區見到有網友提出交換女伴私密照,為想看他人女友的色情照,遂把珍藏的前女友裸照上載。該漢被捕後在其手機等發現事主的裸照及影片。該漢早前於區院承認非禮、製作及發布兒童色情物品等9罪,昨被暫委法官王證瑜判處監禁12個月。法官指報告顯示被告重犯機會中至高,事主早已表明要求被告刪除相片及影片,被告不但一直保存,且為看他人色情照自私自利地發布照片,故應判監。
代號K.C.H.W.的被告,承認兩項非禮、一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兩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一項發布兒童色情物品,以及3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案發時間為2012年至2020年9月,涉及的均為同一事主X。辯方求情指,本案涉及行為已是10年前,被告已有改變,望可判處非監禁式刑罰。法官則表示,雖然報告指被告沒有孌童癖或偏差性行為,但仍須判處阻嚇性判刑。
應網友邀請交換女伴私密照
案情指當時16歲的被告及14歲的X為中三同班同學,於2012年12月成為情侶,於翌年11月分手。二人曾進行親密行為及拍下過程,X亦會應被告要求自拍裸照等發送給被告。該段時間,被告曾兩度在教室非禮X,揭起其上衣觸碰X胸部;曾帶X到他住所,撫摸X的胸、腰及臀部,且用手機拍下過程。被告亦要X替他手淫。
X於2016年中轉校,直至2020年8月,舊校訓導主任向X稱,網上討論區流傳她的裸照。被告最終被捕,在房內被發現3張顯示X胸部的打印照片,又在其手機等發現X於16歲前拍下逾400張不雅照及33段影片。被告在警誡下稱,見到有人在網上討論區邀請交換女伴的色情照。他想看別人女友的色情照,便將X的影像發送他人,但對方沒有向他發送色情照作交換。案件編號:DCCC 25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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