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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基幼園前主任涉索賄 兩案合併

首被告林珍妮將承認控罪及指證其他被告。 首被告林珍妮將承認控罪及指證其他被告。
首被告林珍妮將承認控罪及指證其他被告。
【本報訊】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國際幼稚園前行政主任,指她涉嫌向多名家長索取及收受賄款共逾90萬元,以助對方子女獲該幼稚園幼兒班取錄,有家長當場拒絕,另有10名家長則因涉嫌提供賄款被控。
明年11月開審 共15被告
廉署其後再起訴3名家長和一名商人,指4人亦涉案行賄共34萬元。前行政主任早前表明將承認9項控罪,並出庭指證其他被告。控方申請將兩案合併處理,但涉及4人案件當中的兩名被告表明反對。法官昨開庭處理爭議,最終認為合併處理並沒有對該兩人不公,拒絕分開處理案件。
包括是次兩名反對合併的被告在內之4名被告的案件,將於12月7日作提訊,屆時辯方將正式交代4人的答辯方向。兩宗案件同定於明年11月14日開審,預計審訊35天。
首案涉及11名被告,首被告林珍妮(53歲)為英基烏溪沙幼稚園前行政主任,她被控8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4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她表明承認當中9罪,其餘控罪將於法庭存檔。10名被控的家長依次為黃詠雯、劉映均(前稱「劉慧德」)、馬賢文、李洁冰、林泯希及其丈夫張珈銘、徐惠謙、江靜雯、蔡慧妍及其伴侶李俊朗(34至44歲),他們分別被控上述8項串謀罪名,江另被控一項煽惑代理人索取利益罪。
至於涉及4名被告的案件,4人分別是黃美雪、麥偉琪、朱霜叶及蕭裕邦(33至45歲),各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罪名,指4人於2018年9月4日至2021年3月1日,與林珍妮串謀,使作為代理人的林,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接受共34萬元,致使英基向4名學童提供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的幼兒班學位。其中黃及朱反對將兩案合併。案件編號:DCCC 603/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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