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能源效益修例 年底前諮詢業界
【本報訊】規管屋宇裝備裝置的《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2012年全面實施以來,每3年進行一次檢討。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昨出席可持續發展論壇時表示,政府年底前將就修訂諮詢業界,條例監管範圍會擴至更多類別建築物,目標明年敲定修訂內容,並展開立法工作。
增綠建門檻 冀明年立法
甯漢豪指,修例有助提升綠色建築表現和改善本港整體環境,修例後只有符合綠建環評(BEAM Plus)最高級別認證,才能夠免費申請總樓面面積寬免。她又提到,北部都會區和交椅洲發展項目,會加入可持續和碳排放元素,會在建築設計、社區發展基建和智慧出行等着手,利用可持續發展設計模式,防止社區受到極端天氣影響,亦會在新建成的政府大樓中引入電動車充電器,推動環保能源。
據機電署資料顯示,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實施至今,已覆蓋超過1,900幢新建建築物,1.3萬項現有建築物的主要裝修工程,以及2,600份能源審核報告。現有守則已全面提升能源效益標準,節能效果較2015年版整體提升超過15%,估計可在2035年為本港建築物每年節省約47億至53億度電。
人人做記者
爆料方法 :
爆料熱線:
(852) 3600 3600
傳 真:
(852) 3600 8800
SMS:
(852) 6500 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