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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詩雅:無說過由住所出發往宴會場

被告王詩雅(左)續出庭自辯。(溫卓賢攝) 被告王詩雅(左)續出庭自辯。(溫卓賢攝)
被告王詩雅(左)續出庭自辯。(溫卓賢攝)
【本報訊】城中名人官員去年1月於灣仔灣景中心一餐廳,參加全國人大代表洪為民的生日派對,事後因有人染上新冠肺炎而令事件曝光,更揭發部分賓客違反口罩令和並無使用「安心出行」。有份出席該聚會的榮源茶行太子女王詩雅事後確診,她被指隱瞞行蹤遭起訴,案件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上月底跌傷腳的王續出庭自辯。王稱赴宴當日她有到過其他地方之後才到宴會場地,她從沒有向衞生署人員說過是由住所到宴會場地。
疫情間 涉隱瞞行蹤被起訴
37歲被告王詩雅,原被控8項傳票控罪,其中4罪獲撤控,她現在面對4項明知而向獲授權人員或衞生主任提供任何在要項上屬虛假的資料罪受審,涉及虛報1月3日赴宴當日的行蹤。王供稱赴宴當日早上由住所到銅鑼灣時代廣場的美容院接受按摩,下午到中環店舖工作,傍晚再到國際金融中心商場選購禮物。她及後到干諾道西155號地下與友人喝茶聊天,之後再與友人乘的士往宴會場地。她其後亦有向自稱衞生署職員的人士交代是由干諾道西出發到宴會場地。
王接受控方盤問時承認對私隱的警覺性高,自稱是衞生署職員人士致電時,她均有要求對方披露職員編號以供核實,但對方並沒披露,她則暫時相信對方是職員。控方指她接受查詢時有披露一些個人私隱資料,包括購物付款的銀行單據。王解釋她是透過WhatsApp作披露,見到對方頭像有衞生署標誌,故相信對方。控方指涉案4通電話,王均有向張竹君醫生等表示是由住所出發往宴會場地,並指她的目的為隱瞞行蹤,但王否認;王詩雅於上月底已開始自辯,惟她早前進入法院時,聲稱因要避開傳媒而「跌親」導致腳傷,需到醫院縫針。其後她又多次稱因腳傷未能到庭,前日起她才續到庭自辯。案件編號:KCS 17697-99,1770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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