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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刑毀案 控辯需時商討 押後訊

被告簡偉迪續准保釋。 被告簡偉迪續准保釋。
被告簡偉迪續准保釋。
【本報訊】休班男警今年1月涉嫌在深水埗福華街一食肆對開醉酒鬧事,並被指損壞食肆的玻璃門。男警其後被控「醉酒及行為不檢」及「刑事毀壞」兩罪,案件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辯方早前要求律政司回應其查詢,昨表示已收到回覆,但雙方需時再作進一步商討,要求把案件再押後。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12月6日再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被控醉酒損壞玻璃門
被告簡偉迪,44歲,控罪書報稱任職警員。據悉,他已被停職。他被控於2023年1月27日,在福華街17至25號地下Eleven Lounge & Restaurant外醉酒,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另被控於同日同地,無合法辯解而損毀屬於上述食肆的一趟玻璃門,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被損壞。辯方早前向法庭指,已去信律政司,商討能否以其他方式處理今次事件,並等待對方回覆。辯方今指已收到回覆,但雙方仍需時商討,故申請把案件再押後。裁判官最終批准押後案件,被告續准以1,000元現金保釋。案件編號:KCCC 146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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