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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餐廳斬傷女東主 青年認罪還押候懲

【本報訊】無業青年去年8月闖進慈雲山一間餐廳後,用刀斬傷老闆娘,最終被其他食客制服,其背包內亦藏有另一把刀。被告昨於區院承認有意圖傷人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辯方求情指被告有精神病,且幻想自己是國家主席,並認為中國被美國欺凌,涉案店舖為「黃店」,且受美國控制所以才襲擊老闆娘。法官先提取被告的精神科及心理學家報告,並還押至11月21日判刑。
求情指有精神病 寫信致歉
20歲的被告馮志達,被控於去年8月24日,在慈雲山嘉華大廈地下A&C號舖八道餐廳,意圖使曾姓女事主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她,及於同日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把生果刀,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使用。辯方求情指,被告母親有精神病,他自己亦有精神病,且在童年時受人欺凌。他又幻想自己是國家主席,認為根據歷史,中國人受日本及美國欺凌,希望可將非洲人基因混入中國人當中使其變強壯。辯方指因社會事件引發被告對欺凌者的仇恨,認為「黃絲」受美國控制,把他們代入為欺凌者。辯方強調是次事件與政見無關,全因被告的精神病引發,被告亦對事主感抱歉並於求情信向她道歉。
案情指,事主為八道餐廳老闆娘,並不認識被告。當日上午被告走進餐廳並由事主招呼,被告經詢問下得知餐廳正營業,其後突然拿刀斬向事主頭部兩下。事主跑離被告,他衝向事主續施襲,事主用右手擋格,被告則再刺傷她右肩。被告最終被食客制服並丟下刀,執法人員其後到場拘捕被告,警誡下他承認「因為我唔鍾意間舖,所以我就帶咗把刀去傷間舖入邊啲人」。
人員其後在被告背包內發現另一把刀。被告稱因一時衝動犯案,又指涉案餐廳是「黃店」因政治立場不同,加上16歲起發現自己性無能,故決定購買兩刀施襲。事主被送院後證實頭部及右頸等有裂傷,但於同日出院。案件編號:DCCC 205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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