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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泰龍曾襲紋身忠 怕尋仇加人保護

李泰龍(圖)襲擊「紋身忠」後加派人手保護自己。 李泰龍(圖)襲擊「紋身忠」後加派人手保護自己。
李泰龍(圖)襲擊「紋身忠」後加派人手保護自己。
【本報訊】黑幫新義安綽號「泰龍」的江湖猛人李泰龍,2009年在尖沙咀遇狂斬喪命。黑幫和勝和綽號「紋身忠」的梁國忠於案發後11年後投案。他否認一項謀殺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續審。當日在場的「泰龍」手下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指早年「泰龍」襲擊「紋身忠」後,因怕遭「翻啅」,特意加派人手保護。
泰龍手下以特赦身份作供
54歲的男被告梁國忠,被控於2009年8月4日在港連同李蘊剛、勞展宏、李鎮江及其他人,謀殺41歲男子李泰龍。事發時是「泰龍」手下的文沛盈,為本案第二名特赦證人。他昨在屏風後作供稱,2006年7月,「泰龍」在尖沙咀一間酒吧,用樽扑一名男子的頭,對方血流如注。他之後才得知遇襲的是「紋身忠」。「泰龍」因事件而被控襲擊罪,經審訊後在裁判法院獲判無罪。文又指,「泰龍」以前有約5人跟着出入,以保障安全。事後因怕有人會報仇,故額外添了兩至3人保護。
文憶述,2009年8月4日,「泰龍」打電話給他,叫他去尖東一間酒店。他到埗後,得悉黑幫兄弟辦生日派對。之後他跟「泰龍」及兩名女子坐私家車到香格里拉酒店。「泰龍」下車後,他聽到踩油聲,未幾便見到一輛七人車「好高速」駛前撞倒「泰龍」,文本來打算追上七人車,惟見3名刀手現身並追斬「泰龍」,他便跑回酒店,隔着玻璃看着斬人經過。之後,有另一輛私家車駛至,兩人下車,見「泰龍」受傷便登車離去。文形容「泰龍」為人即興,他當日都不知道為何要去香格里拉酒店。案件編號:HCCC 25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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