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公營屋平權 房會上訴終院
【本報訊】就同性婚姻及相關利益者入稟法庭爭取公屋及居屋權益一事,高等法院早前裁定,房委會不接納同性配偶為家庭成員的公屋政策,及同性配偶可成為居屋單位合資格住戶的政策是歧視及違憲。據報,房委會已決定,會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
原審指歧視違憲
房委會認為上訴庭的判決涉及若干重要法律原則,並對該會現行的公屋及居屋政策帶來深遠影響,經仔細研究判詞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決定上訴。不過,由於相關案件的司法程序尚未完結,房委會現階段不宜就案件及相關政策事宜或個別個案作任何評論或討論,包括相關法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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