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半年適應期擬延長
【本報訊】垃圾徵費明年4月實施,港府早前指不會再押後徵費,最新稱可按需要延長半年適應期,而首半年亦會向公屋、三無大廈及鄉村住戶供應指定膠袋。當局指正研究膠袋派發方法,又認為垃圾徵費與亂拋垃圾的執法界線清晰,相信不會出現執法混亂。
立法會一個附屬法例小組委員會昨日討論徵費實施詳情,議員陳紹雄問及為期半年垃圾徵費適應期會否延長,環保署副署長陸嘉健回應指,當局預料市民熟習新的扔垃圾模式需時數年,有需要時會延長適應期,期間主以口頭勸喻違規的市民;重複違法才會執法,重點是宣傳教育。
首半年特定戶獲派指定袋
議員鄭泳舜則關注亂拋垃圾和垃圾徵費的執法會否混淆。陸嘉健指出,市民於食環署垃圾站扔垃圾必須用指定袋;而隨街扔垃圾屬於亂拋垃圾,執法點並沒重疊。另外,三無大廈、公屋和鄉郊村屋住戶會首半年可獲免費指定袋。陸嘉健續指,該署正考慮村屋等住戶的指定垃圾袋派發安排,稱現時有兩個方案,包括透過承辦商逐家逐戶派發指定袋;或派領取卡予市民到指定地點領袋。
環境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亦指當局垃圾徵費宣傳不足。陸嘉健指於8月中已開始宣傳垃圾徵費的日期等,本月中會宣傳如何廢置垃圾,亦會針對外傭等群組宣傳;明年2月才會宣傳如何購買指定袋。他希望潛移默化改變市民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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