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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區選提名制違基本法 市民申覆核促取消

【本報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昨到高等法院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許可,指出現時區議會選舉列明,候選人須獲地區「三會」(分區、防火及滅罪會)委員提名的做法,有違《基本法》賦予市民的權利,要求法庭取消該參選規定。
司法覆核申請人郭卓堅,建議答辯人為特首李家超。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及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則被列為有利害關係方。
指港人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權
郭卓堅在他親自撰寫的入稟狀指,現時各參選人必須經由政府組成三個地方委員會批准及審查通過,才容許參選人有資格報名參選,是嚴重違反《基本法》第26條規定,香港永久性居民享有選舉和被選舉權。另外,入稟狀又指,香港立法機關制訂的任何法律,均不得與《基本法》相牴觸。郭因此於昨日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並要求法庭頒令取消這規定。案件編號:HCAL 197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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