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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研收緊船用燃料含硫量

【本報訊】船隻排放為本港空氣污染的主要源頭之一。港府建議收緊船用輕質柴油的含硫量至0.001%,與汽車用柴油的標準看齊。環境及生態局期望燃料中的含硫量減少98%後,將令香港的船舶燃料標準與珠三角水域內其他地區看齊,以改善空氣質素。
與車用柴油標準睇齊
環境諮詢委員會昨日召開會議。環境及生態局於會上表示,本地船舶排放的二氧化硫、可吸入懸浮粒子和氮氧化物分別佔在香港境內所有船舶總排放的20%、42%及55%,而限制船用輕質柴油含硫量能有效從源頭減少排放的二氧化硫和可吸入懸浮粒子。現時香港法例對不同用途的柴油含硫量上限規定有異,例如汽車的柴油含硫量上限為0.001%,而船用輕質柴油的含硫量上限為0.05%,因此建議收緊《船用輕質柴油含硫量》中本地供應船用輕質柴油含硫量至0.001%。
環境及生態局提到,內地燃油政策自2019年起已全面要求柴油供應含硫量不超過0.001%的規定,實現車用柴油、普通柴油及部分船舶用油「三油並軌」。該局續指,收緊船用輕質柴油含硫量能進一步減輕船舶排放,還可令香港的船舶燃料標準與珠三角水域內其他地區看齊。另外,該局亦建議因應沙田工業式微,解除沙田燃料限制區內使用液體及固體燃料限制。環諮會委員均對兩個修例建議表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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