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港聞

打僭建雷大雨小 申報制等於縱容

都說歷屆特區政府都是語言的巨人、行動的侏儒,絕非無的放矢。早前的世紀黑雨,意外揭發本港豪宅僭建成災,港府煞有介事聲稱將展開大規模巡查,言猶在耳,當局昨日隨即表明,容許輕微僭建個案作出申報,暫緩執法。此舉無異於變相縱容,令人失望。
高官當日揚言「犯法就係犯法」,擺出對僭建決不姑息的模樣,但所謂大規模巡查,並無訂下執法時間表,早被外界批評為做騷。不料上周發表的《施政報告》又提出,明年修訂《建築物條例》,將加大執法力度、簡化檢控程序及降低檢控門檻等。正當大家以為港府做齣好戲之際,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卻反其道而行,表示正研究暫不處理輕微僭建個案,例如加建冷氣簷篷架、旗杆等,允許業主申請登記僭建物,當局則會發出勸喻信。
很明顯,所謂發出勸喻信,即是代表政府「做咗嘢」,業主會否在時限內清拆關人個關,同縱容僭建並無分別,有人形容為變相合法化、特赦犯法業主,肯定沒有半點誇張。數字顯示,現時全港有近4萬張清拆令,過了60日限期仍未清拆僭建物,其中一萬張發出超過10年。業主闊佬懶理,政府輕輕放下,以致僭建問題積重難返。難為當局以為發出一封勸喻信,業主便會乖乖配合,這不是自欺欺人,這是虛應故事!
事實上,政府將非法變成合法,其來有自。地政總署對待權貴一直給予特權,例如有豪宅業主被揭霸地僭建泳池、網球場、大花園,署方不但沒有要求業主拆卸還原,還批出短期租約將之合法化,有個案一租便租了21年,令人側目。如今連輕微、小型僭建也容許申報了事,同高官口口聲聲「犯法就係犯法」,信誓旦旦修例加強打擊力度背道而馳,僭建亂象有沒有根治之期,還用問嗎?
尤其所謂的輕微僭建,幾乎區區皆見,隨時埋下極大的安全隱患。難道過去跌招牌、冧石屎、塌簷篷、墮窗框導致途人受傷甚至死亡的事例還少嗎?當局不嚴加執法保護市民安全,反而大安旨意縱容城市炸彈,簡直豈有此理。
無可否認,本港大小僭建個案實在太多,豪宅有豪宅僭建,平民有平民僭建,港府長年累月沒有認真執法,現在才驚覺問題嚴重、人手不足,惟有搞出申報制度大耍拖字訣,企圖蒙混過關。問題是,安全必須放在第一位,香港高樓大廈林立,舊樓比比皆是,要是有僭建物日久失修,墮下傷人,港府是否以為一紙勸喻信便可撇清不作為的責任?縱容僭建等同拿人命較飛,這豈是自詡積極有為的現屆政府,應有的施政態度?
遇事避難,拖拖拉拉,一直是特區高官施政特色,結果一再錯失時機,蹉跎歲月。來到今日由亂入治、由治及興,高官理應沒有不作為的道理,可惜到頭來還是令市民失望。連僭建問題也敷衍塞責,難度高得多的北部都會區發展大計,當局是否有魄力落實推行,委實令人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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