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舌吻女童非禮案 男護表證成

【本報訊】一名男護士涉嫌在上班期間,舌吻到診所洗傷口的女童,因而被控一項非禮罪。案件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辯方指女童主動發送自拍照,兩人打情罵俏、互有好感,女童否認並指因害怕被告到學校找她才會回覆訊息。裁判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辯方表明被告將不作供,亦不會傳召辯方證人。
事主發自拍照 被指打情罵俏
23歲被告譚永東被控於去年11月9日,在位於寶林的將軍澳賽馬會普通科門診診所地下治療室內猥褻侵犯另一人,即女童X。辯方盤問女童X時指她在3次洗傷口期間曾與譚閒談,案發當日兩人曾傾談有關拍拖的話題,而譚於交換Telegram前亦曾問可否私下傾偈,指兩人互有好感,X回答不同意,指自己沒有拒絕接吻,是因譚當時用手按住布簾。辯方指,X案發後主動在Telegram聯絡譚,分享在學校發生的事,又發送自拍照予被告稱「我乖女嚟」、「夠J未」等,認為X與譚打情罵俏。
辯方續指兩人當時接吻2至3秒,而譚沒有「伸脷」或按住布簾強迫她接吻,X不同意辯方的說法。X在控方覆問時指,分享生活是因害怕若不回覆,對方會到她學校找她,而案發時沒有即時向人求助,是因診所的人都是譚的同事。控方傳召X友人作供,友人指X有抑鬱症、焦慮症等情緒病,兩人於醫院留院時認識。友人續供稱,X於案發後告知她,自己於洗傷口時被男護士「錫咗一啖」,她當時勸X報警。案件編號:KCCC 35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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