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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7案偽造口供 警員申索文件

被告警員胡兆俊。 被告警員胡兆俊。
被告警員胡兆俊。
【本報訊】男警涉嫌在7宗刑事案件中偽造證人口供、向上司謊稱受害人不追究,以及教導被捕人兒子欺騙警方指被捕人在葵涌醫院留醫等,被控7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昨於區院再訊。由於辯方申請索取進一步文件,而控方需時考慮是否披露,法庭將案再押後至11月14日提訊,被告續准保釋。
包括謊稱受害人不追究
涉案被告胡兆俊,24歲,控罪書沒寫報稱職業。他被控7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罪指,被告在2019年12月3日至2020年9月18日期間,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不當行為。案情指,被告在一宗盜竊案中,指示被捕人兒子欺騙警方指被捕人在葵涌醫院留醫,又向被捕人兒子訛稱,被盜店舖百佳超市願意和解以獲得全數賠償,及向屈臣氏集團職員訛稱,已以警司警誡方式處理被捕人。被告又在調查報告中訛稱證人已確認百佳不會追究被捕人,偽造證人口供,以及向總督察訛稱被捕人在葵涌醫院留醫、證人已錄取口供及百佳不作追究。
被告另在兩宗襲擊案及一宗使用虛假文書案中,偽造受害人或證人口供,並向總督察虛假地陳述該些人士已錄取口供。被告又在另外兩宗襲擊案及一宗盜竊案中,在調查報告訛稱受害人不會追究、偽造受害人或證人口供,及向總督察虛假地陳述該些人士已錄取口供。案件編號:DCCC 10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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