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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租戶索賄 女物業代理監7個月

【本報訊】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女物業代理,指她向一名夾公仔店租戶索取及收受共4.1萬元賄款,以替對方在新冠疫情下與業主洽商減租及續租。她另涉煽惑租客使用5張虛假收據,用以掩飾賄賂行為。經審訊後,女被告上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代理人接受利益及煽惑他人提供虛假資料等6罪罪成,昨被葉啟亮裁判官判囚7個月。葉官批評被告聲稱可替租客爭取減租,但實際是無中生有,根本未能令業主減租,其行為亦影響行業形象。
涉4.1萬 聲稱爭取減租
57歲女被告鍾繡文,案發時任職伯樂聯行物業代理。她早前被裁定3項代理人接受利益、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及兩項煽惑他人提供虛假資料罪成。辯方求情指被告的年邁母親剛因心臟問題入院,望可盡快出獄照顧母親。裁判官則指相關報告顯示,被告仍認為該些款項是她應得的服務費,但其實所謂可爭取到減租一事只是被告自編自導自演。惟考慮到被告已遵從裁判官早前頒布的賠償令,向租客賠償收到的2.1萬元,最終判囚7個月。
案情指,一名租戶由2019年12月起租用旺角一個舖位經營夾公仔店,月租14萬元,租約為期一年,被告為該租賃交易的經手代理。由於疫情肆虐,有關租戶自2020年3月底起多次要求被告協助與業主洽商減租。被告於同年5月至9月多次通知租戶,聲稱業主同意減收租金,但每次通知時均向該租戶索取賄款,即使遭連番拒絕,她仍多次催促對方付款。被告最終收取了該租戶3筆賄款共2.1萬元。
租戶於同年10月又委託被告與業主洽商續租事宜,最終獲續租一年,被告則再向該租戶索取2萬元賄款。被告又向該租戶提供5張看來由一間裝修承辦商發出的收據,並煽惑對方記帳時使用該等虛假收據,以掩飾向她支付賄款。廉署經調查發現,伯樂聯行從沒有批准被告向租戶收取報酬,上述裝修承辦商在案發時亦已倒閉。案件編號:KCCC 181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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