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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殺泰龍案開審 紋身忠被控主腦

身中多刀的李泰龍送院後不治。 身中多刀的李泰龍送院後不治。
身中多刀的李泰龍送院後不治。
涉車撞狂斬奪命 潛逃11年投案
綽號「泰龍」的江湖猛人李泰龍,2009年在尖沙咀遇伏,他先遭七人車撞至斷腳,繼而被刀手狂斬喪命,綽號「紋身忠」的梁國忠11年後由律師陪同投案,被控一項謀殺罪,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指梁國忠是謀殺案主腦,2006年被「泰龍」爆樽扑頭,3年後安排手下報復。案發後他坐「大飛」離港,之後又偷渡回港。
54歲的男被告梁國忠,被控於2009年8月4日在港連同李蘊剛、勞展宏、李鎮江及其他人,謀殺41歲男子李泰龍。控方開案陳詞指,2006年7月23日,梁國忠在尖沙咀「80年代酒吧」與李泰龍及其手下起爭執,李拿威士忌瓶打梁,令他頭頸流血,需送院治理,李最終被執法部門拘捕。
證人稱有「唔好斬頭」指示
2009年8月4日,李泰龍於尖沙咀麼地道64號香格里拉酒店外,遭仇家伏擊,被一輛銀色七人車撞倒後,3名戴壘球帽以口罩遮面及手持利刀的兇徒落車襲擊,然後返回車上,連同另一輛隨即到達的綠色私家車迅速逃離現場,李送院後證實死亡,而該兩部車輛證實為失車,其後在大埔林錦公路遭燒毀。事隔11年,梁於2020年1月21日帶同律師到警署投案。
控方透露,將傳召事發時把風的特赦證人作供,又指有頭目在案發前曾指示:「唔好斬頭、唔好斬頸、唔好斬大動脈!」梁聲稱,他案發當日有不在場證據,控方則指入境處紀錄顯示他在案發3日前曾經落馬洲離港,但案發當日坐「大飛」回港犯案,並非不在場,殺害李後再離港,事隔11年後乘「大飛」回港,尋找法律意見後在律師陪同下到警署。案件今日續審。案件編號:HCCC 252/2020
綽號「泰龍」的李泰龍2009年被斬死。綽號「泰龍」的李泰龍2009年被斬死。
綽號「泰龍」的李泰龍2009年被斬死。
案發現場遺下大量血漬。案發現場遺下大量血漬。
案發現場遺下大量血漬。
涉案失車其後在林錦公路遭燒毀。涉案失車其後在林錦公路遭燒毀。
涉案失車其後在林錦公路遭燒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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